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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LULYLIHUA
房屋漏水的责任分析及其法律依据关于房屋漏水问题的责任分析及其法律依据一、如果漏水是由你装修或者人为造成的,那么你应当对楼下另据负责,法律依据:《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同性、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二、如果漏水不是由你造成的,那么责任在于房屋建设单位或物业单位,法律依据:(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 房Copyright ©2025 漳浦防水材料招商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湖北防水材料招商网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830号